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客服
关注公众账号
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联系方式

东莞市南城区胜和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1室
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胜和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1室

电话:07712337069

传真:4007772203

联系人QQ:155095802

联系人:李经理

手机: 18022152528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常见问题
GRC构件验收与保养要求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7/6/27 阅读:3923

GRC构件验收与保养要求
一、验收
  1、施工过程中,在代表性的构件第一次安装完毕后,经现场验收合格后,方可进行全面施工。
  2、预制GRC构件安装完之后,其观感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 ①外立面及阴阳角应横平竖直,造型符合设计要求 ②构件接缝填嵌应密实,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③构件表面应无明显缺棱掉角、凹坑、裂缝等缺陷。
  3、预制构件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: ① 设计图纸、设计变更文件及相关文件 ② 材料、零部件、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③ 物理性能检测报告 ④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⑤ 施工安装自检文件 ⑥ 预制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⑦ 其它保证资料
二、维修保养
  1、GRC预制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,应制定保养、维修计划与制度,一般每隔5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  2、预制GRC构件的检查与维修应按下列规定:
  (1)、发现构件、螺栓松动、破损时,应及时修补或更换。
  (2)、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或更换。
  (3)、发现密封胶脱落、构件渗漏时,应及时修补。
  (4)当遇到台风、地震、火灾等自然灾害时,灾后应对预制构件进行全面检查,并视损坏程度进行维修加固
 
 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